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那么根據新稅法,印花稅怎么變呢?主要變在哪里呢?下面就讓小編為您分享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新稅法的變化主要在于進一步明確了計稅依據、進一步降低了稅率等等,下面讓我們具體來了解一下吧。 1、明確了計稅依據 對于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如果我們在合同訂立環節分別列明增值稅不含稅金額、增值稅稅額和含稅總額,只要列明增值稅金額,就可以按不含稅金額繳納印花稅。當然如果納稅人簽訂合同是含稅價,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的,則需按全額計繳印花稅。 2、降低了稅率 1.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印花稅的稅率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2.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印花稅稅率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3.營業賬簿印花稅稅率從原先按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二點五。